建湖县钟庄街道S231、S233及庆丰镇配水管网工程PE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建湖县钟庄街道S231、S233及庆丰镇配水管网工程PE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建湖县钟庄街道S231、S233及庆丰镇配水管网工程PE管采购项目已由建湖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建政服备(2025)5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湖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产金额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建湖县钟庄街道S231、S233及庆丰镇配水管网工程PE管等材料的制造、检测、供应(含运输及保险)、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验收、指导安装及相应的技术资料和售后等,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拥有相对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1)投标申请人应为中国境内获得工商行政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投标申请人可为制造商,也可为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一个生产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需为国内注册法人企业,投标时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不接受同一品牌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需求的产品应为同一厂家生产且具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提供批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核检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19日9时00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同步发布。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问题造成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使用相互连通小助手CA登录遇上问题请联系: 国信CA盐城专线: CFCA盐城专线:
1.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认证机构必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网站可查询);

